不满IP属地:广西 发布于42分钟前
夜来香但值得注意的是,南都记者接到报料(liao)指出,周亚平作为(wei)音集协(xie)代(🤜)理总干事,同时(📞)也是北(bei)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下称“鸟人公司”)的控股人兼总经理,“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获利数千万;右手则通(🤯)过音集协,向收取版权收费”,一(yi)名报料者称(cheng)。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qi)的版权(quan)诉讼高达千余起。 “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其音乐作品(pin)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上述报料者称,“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ya)平个人公司所有(you),而无需纳入音(yin)集协的账目,此外鸟人公司向发(fa)起的大量(liang)诉讼(song)最终以和(🚚)解收尾,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yong)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 ”南都记者留意到,年(nian)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shi)判决书显(📇)示,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ting)止对《家(🈹)在东北》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上(shang)述会所辩称:(🚵)“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二(er)十条规定,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xiang)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本案中鸟(niao)人公司仅(🐥)为《好歌(ge)天(🤘)(tian)天唱》的制作人,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