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不不服IP属地:贵州·黔南 发布于12分钟前
但值得注意(yi)的是,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周(zhou)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li)总干事,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下(🍁)称“鸟人公(gong)司”)的控股人兼总经理,“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获利数千万;右(you)手则通过音集协,向收(shou)取(🔛)版权收费”,一名报(bao)料者称。 南都记者(🏨)(zhe)查(cha)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chang)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 “鸟人公司(si)是音集协的会员,其音乐(🈷)作品(pin)版权理应(🚚)由音(yin)集协代理,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xiang)索(🌽)赔”,上述报料者称,“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此外鸟(niao)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su)讼最终以和解收(🙌)尾,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niao)人公司交钱,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wu)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 ”南(nan)都记者留意到,年月日中国裁判(pan)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家在东北》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mao)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上述会所辩称:“根据(ju)《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wei)《好歌天天唱》的制作人,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是否(fou)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zhe)作权(🈴)无证据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