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造IP属地:浙江·嘉兴 发布于11分钟前
但值得注意的是,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chu),周(zhou)亚平作(zuo)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xian)公司(下称(🐀)“鸟人(🍌)公司”)的控股人兼总经理,“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qi)诉好几千(qian)家,获利数千万;右手则(😂)通过音集协,向收取版权收费”,一名报料者称。 南都记者查(cha)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xiang)等娱乐场所发(🕘)(fa)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 “鸟人公司(💓)是音集协(xie)的会员,其音乐作品版权(quan)理应由音集协代理,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上述报料者称,“鸟人公司向索(suo)赔的费用必(bi)然是归周亚(ya)平个人公司所有,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mu),此(🌳)外鸟人公司(si)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 ”南都记(🛌)者(⛏)留意到,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yi)份民事(shi)判决书(🎴)显示,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hui)所停止对《家在(🎈)东北》等首音乐(le)电视作品(pin)的侵权,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上述会所辩称:“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好歌(😙)天天唱》的制作人,并非(fei)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