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槻一IP属地:新疆·哈密 发布于60分钟前
罪人 第四季但值得注意的是,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chu),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gan)事,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下称“鸟人公司”)的控股人兼总经理,“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quan)国起诉好几千家,获(huo)利数千万;右手则通过音集协,向收取版权收费”,一名报料者称(🧀)。 南都记者查询(xun)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 “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hui)员,其音乐作(zuo)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那么应由音集协(xie)负责向索(suo)赔”,上述(shu)报料者称,“鸟人(ren)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而(er)无(🏡)需纳(🔴)入(ru)音集协的账目,此外(🤰)鸟人公(gong)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和解的代(dai)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 ”南都记者留意到,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shi)判决书显示,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家在东(🏜)北》等首(shou)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上述会所辩称:“根据《著作权(quan)集体管理条例》第二(er)十条规定,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yin)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本(ben)案中鸟人公司仅为《好歌天天唱》的(de)制作人,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zhe),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