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杰作IP属地:河北·廊坊 发布于37分钟前
但值得注(🖇)意的是,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shu)推广有限(🎪)公司(下称(🕞)“鸟人公司”)的控股人兼总经理,“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获利数千万;右手则通过音集协,向收(shou)取版权收费(😶)”,一名报(bao)料(liao)者(♊)称。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gao)达千余起。 “鸟人公司是音(yin)集协的会员,其音乐(le)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那么应由音(🚀)集协负(fu)责向索赔”,上(shang)述报料者称,“鸟人(🛁)公(gong)司向索赔(pei)的费用必然(ran)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suo)有,而(er)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zhang)目,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de)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jie)收尾,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因此可以看出周(zhou)亚平(🔬)利用职(zhi)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 ”南都记者留意到,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jue)书显示,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ting)止对《家在东北》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de)侵权,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 关于究竟应由(you)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上述会所辩称(🚻):“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本案中鸟人(ren)公司仅为《好歌天天唱》的制作人,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zhe),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